
台湾立法院于6月30日通过了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的第三次审议,将加密货币监管从狭义的反洗钱规则扩展。
该法律重写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s)和稳定币发行者的运营方式,引入了许可要求、储备规则和刑事处罚。
台湾立法者通过全面的加密监管法
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(FSC)表示,该框架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s)的监管从反洗钱的重点提升到全面的运营和市场行为标准。
该法案定义了七个VASPs类别,包括:
- 虚拟资产交易所
- 交易平台运营商
- 转账服务提供商
- 保管人
- 承销商
- 贷款服务提供商
- 其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
法律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s)隔离客户资产,并遵守内部控制、网络安全、审计和财务报告要求。
该法案为在法律生效前完成反洗钱(AML)注册的现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s)以及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(FSC)规定已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金融机构提供了过渡期。
这些实体必须在法案实施后的12个月内申请FSC许可证。它们还必须在21个月内获得监管批准和营业许可证。如有必要,许可截止日期可延长一次,最长可延长三个月。
与此同时,该法案还建立了稳定币发行的监管要求。它要求寻求在台湾发行稳定币的实体获得中华民国(台湾)中央银行的批准和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(FSC)的授权。
此外,发行人必须为所有发行的稳定币维持全额储备支持,将储备资产置于信托中,进行定期审计,并遵守定期信息披露要求。
新闻稿表示:“与此同时,在中华民国境内发行稳定币将有助于台湾与国际标准接轨,并在全球虚拟资产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,这将极大有利于台湾虚拟资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。”
不当行为的处罚急剧升级。欺诈或价格操纵的刑期为3至10年,外加1000万新台币至2亿新台币(314,000美元至630万美元)的罚款。
行政院将决定立法何时生效。
来源:BeInCrypto






